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轉發(fā)<廣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fā)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5〕184號),經公開招聘、資格審核等程序,以下1名人員(具體見附件)符合廣州市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的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公示時間從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撥打監(jiān)督電話,并盡可能提供事實依據,并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監(jiān)督電話:88900432 , 81075168 。
聯系人:潘女士,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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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