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外輔助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要求
見附件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途徑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
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至9月26日(星期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報名地點
廣州市越秀區西華路第一津街50、52號二樓辦公室。
(四)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須提交:1.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復印件(提供原件查驗);2.無犯罪記錄證明;3.填寫好的《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應聘人員所交資料不予退回,資格初審合格者,電話通知進行考試。
三、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面試的形式對報名人員進行綜合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面試的具體安排、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1:1比例組織報名人員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五、聘用事宜及工資待遇
(一)公示招聘結果:根據考試、體檢的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書面向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辦公室申請復核。
(二)辦理用工手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考核不勝任的,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資待遇:按照政策規定的有關標準要求執行。
(四)遞補聘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聘用人選。
1.體檢不合格的;
2.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
3.公示不通過的;
4.公示人選放棄聘用的;
5.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6.聘用人員被取消資格或解聘、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
六、注意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已聘用的取消資格或解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存在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被行政處罰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被監察單位留置的;
4.被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
7.提交偽造的學歷、資格、資質文件或在聘用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的;
8.其他依據法律法規、政策不宜聘用的人員。
(二)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公告上職位要求的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三)本公告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負責解釋。
七、聯系事項
招聘單位: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西華路第一津街50、52號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020-8107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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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