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局雇員隊伍,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雇員。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招聘管理輔助類雇員2名,主要從事司法行政輔助工作,具體工作崗位由我局統(tǒng)籌安排。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且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要求法學類專業(yè),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2.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8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電腦操作,具備較強的溝通協(xié)調、文字寫作、檔案管理能力,能適應應急任務;
西藏公務員
4.有政府部門工作經歷者(須提供勞動合同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三、以下情況不得報考
1.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4.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地址:海珠區(qū)司法局(海珠區(qū)同福中路360號三樓301室),聯系電話:020-34370321。
3.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工作日9:30至11:30,14:30至17:30),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資格審查
應聘者提供本人報名登記表(見本公告附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學歷證書、學歷鑒定證書、學位證書、學位鑒定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崗位要求的材料,若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駕駛證等材料,也可一并提交。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及復印件(A4規(guī)格)。
應聘者通過資格審查方可參加考試。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考察、錄用、試用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主要測試法律綜合知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