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配置衛生技術及管理人員,加強海珠區屬衛生健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充實基層醫療力量,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 139 號令)、《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 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 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人數
(一)招聘單位
1.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海珠區社區衛生發展指導中心、海珠區醫療保健服務中心、海珠區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包括海珠區赤崗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新港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昌崗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濱江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江南中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海幢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南華西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龍鳳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鳳陽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瑞寶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江海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海珠區南洲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海珠區中醫醫院、海珠區婦幼保健院、海珠區口腔醫院。
(二)招聘人數
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7 人(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23 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24 人),詳見《2020 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 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 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 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5)曾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法定年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8)近兩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等環節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他情形。
(二)資格條件
1. 應聘人員須具備《2020 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規定的條件。
招聘人員類型: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
應屆畢業生是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以及擇業期內的畢業生。
社會人員是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不包括擇業期內的畢業生。
2. 應屆畢業生應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專業相對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否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報考,須出具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3. 報考人員的報考學歷、專業必須符合職位對應的學歷層次及專業要求,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若職位同時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須同時取得報考學歷、專業相對應的學位。招聘專業參照附件 2《廣東省 2020 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與崗位所需專業相近的證明等材料,經招聘單位同意認定后,可以相近專業報考。
4. 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計算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年齡限 35 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人員須于 1984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要求以此類推)。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限于 1969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限于 1974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
(3)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限于 1979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并有學士學位或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限于 1984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
5. 報考人員具體工作經歷、工作年限以及相關資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社保繳費記錄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 2020 年 9 月 30 日。
6. 招聘崗位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為準。2014 年 10 月前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可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畢業后參加規培的可視為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參與報名,工齡計算以有關政策為準。在校生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要求具有指定級別等級單位工作經歷的,應同時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關于單位級別等級情況和從事該指定工作的證明。
7. 資格考試成績達到通過分數線但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可提交本人考試通過成績單和當年資格考試分數線等有關材料進行報名。
8. 具備比招聘崗位等級更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招聘后若單位無相應崗位空缺,只能聘用到招聘崗位等級,享受招聘崗位等級待遇。
9. 港澳應屆畢業生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方法:應聘者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進行網上報名。
2. 報名時間:2020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9∶00 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7∶00。逾期不接受報名。
3. 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者限報 1 個職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每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 1:3 以上(含 1:3)才能開考。在首次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條件下經過延長報名后,管理崗位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聘人數;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條件下經過延長報名后,緊缺專業技術崗位按 1:2 設立開考比例,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調減崗位,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4. 資格初審:報名截止后,招聘單位在網上依據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符合條件者進入招聘考試程序。能否通過初審,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5.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成功通過網上報名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因疫情原因打印時間待定,請留意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通知。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綜合成績為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 40% 和 60%。
1. 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安排為準。
考生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粵康碼」或「穗康碼」(綠碼或藍碼)、本人簽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見附件 3,請考生自行打印填寫)參加筆試(如考前 14 天內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呼吸困難、腹瀉等疑似癥狀、有中高風險旅居史的考生,還須提供考前 7 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
(2)筆試形式和內容:衛生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以相關專業知識為主,其他崗位(職位代碼 202016、202021、202022、202023)的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 100 分,時間為 120 分鐘。筆試合格分數線為 60 分(低于 60 分不進入資格審查)。筆試成績于筆試 7 個工作日后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公布。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應在分數公布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至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人事科(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路 331 號 708 室)申請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目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2. 資格審查
考生通過資格審查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確定資格審查和面試人員名單方法: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職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 1:5 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職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進入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審查者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 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報名登記表(網上打?。?、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專業技術資格證、戶口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等。
考生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面試資格,可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參加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3. 面試
面試時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 100 分。面試合格分數為 60 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4. 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 4:6 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 2 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
(三)體檢
按招聘職位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 1:1 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未按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 號)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四)組織考察
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附件1:2020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xlsx
附件2: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附件3: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doc
附件4:2020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熱點問答.doc